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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三大纪律•八项注意”

      “三大纪律•八项注意”被誉为中国人民军队的“第一军规”,是红军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军队的显著标志,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行动准则,是在军事实践中产生并丰富起来。


    1927年10月,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秋收起义的部队进行“三湾整编”之后,决定上井冈山建立革命根据地。在行军途中,毛泽东为了严肃军纪,宣布了“三大纪律”:第一是行动听指挥,第二是不拿群众一个红薯,第三是打土豪要归公。1928年4月,毛泽东正式宣布了“三大纪律•六项注意”。“三大纪律”是:行动听指挥,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,打土豪要归公。“六项注意”是:上门板,捆铺草,说话和气,买卖公平,借东西要还,损坏东西要赔。1929年初,红四方面军在赣南闽西挺进时,毛泽东在“六项注意”中又增加了“便溺找厕所、不搜俘虏身”的内容。此后“三大纪律•八项注意”基本形成并确定下来,成为了全军和地方武装的纪律。“三大纪律•八项注意”对于加强军队建设,密切军民关系,增强官兵团结,夺取革命胜利,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。